買6送1,再抽iPad、Apple Watch 雙節狂歡雙重驚喜!
活動須知

一、活動日期:
  113年12月23日(一)至114年1月19日(日),共4週。
二、活動內容:
   於活動期間內至統聯客運「指定場站售票櫃台」購買「6送1套票」,即贈送一張刮刮卡活動限額共3,000張,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三、活動指定場站:
   台北轉運站台北重陽站台中車站台中朝馬站台中中港轉運站台南轉運站高雄中正站高雄建國站,共8站。
四、刮刮卡獎項內容:
獎項獎項名額加碼名額合計
iPad10組2組12組
Apple Watch20組1組21組
五、中獎登記配送說明:
   凡刮中本活動獎項旅客,請於114年1月20日前主動聯繫本活動指定場站辦理領獎登記,獎項將於114年1月1日起開始配送(配送時程約3個工作日)。
可登記領獎日期:114年1月1日(三)至114年1月24日(五)。
六、領獎說明:
  
1. 中獎者請先完成領獎配送日期登記,並於指定場站及登記領獎日期辦理領獎,領獎時請提供「中獎刮刮卡」「領獎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領獎時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提供本公司將進行領獎身分核對,並請於現場填寫得獎領據及個資聲明書。


活動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參加者禁止藉由活動名義從事任何違反法令、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若有違反,概由參加者自負全部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2.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的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的資料因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而導致資料無效,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亦不作任何通知,參加者不得異議。
  3. 本活動因天災、地震、颱風、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進行,或本活動辦法有未盡詳細事宜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變更、暫停、取消或解釋活動內容的權力,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亦不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次年初執行單位將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中獎金額,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後,始發予中獎獎項,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 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 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5.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表示已充分知悉與同意以下事項:主辦單位因本活動之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本活動參加者同意之期間內,以電子檔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蒐集、處理、利用其個人資料。但主辦單位於未經本活動參加者之同意下,不得利用本活動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進行商業行銷行為。本活動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個人資訊, 惟若資訊不完整者,將無法參加本活動。
  6. 活動中如有相關爭議事宜,主辦單位保留最終活動決定權。如有任何變更事由者,將公佈於本活動專頁,恕不另行通知。參加本活動抽獎者,視同已詳閱並同意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之規範,若有未盡事宜仍以主辦單位解釋為準。
  7. 統聯客運集團所屬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